(约4140字)
走出误区,拨云见日
——谈新课标下对语文教学的几点认识
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天华学校语文组:朱红明
2005年,新一轮的课程改革在江苏全面实施。课程改革作为教育的一项大变革,牵涉到的不仅是课程,还有教育机制,更有深层次的文化内涵上的变革,因此新课改从它诞生的那天起就注定“多灾多难”,注定在一片责骂声中艰难跋涉。作为课改一线的语文教师,在这半年中可谓“痛并快乐着”。短短半年时间,一个个问题接踵而至,一次次挑战纷至沓来,一丝丝疑虑萦绕难解。然而,面对未来,面对世界,作为新课改的实践者更责无旁贷,我想与其怀疑、抱怨,不如面对问题,挑战问题,走出语文新课改的层层迷雾。那么怎样才能走出误区?我觉得主要从以下四个“统一”入手:
一、学生主体与教师主导的统一
新的课程标准指出:“语文教学应为学生创设良好的自主学习情境,帮助他们树立主体意识。”这要求教师给学生更多的自由时空,以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要求教师从课堂主讲成为教学的促进者、参与者、引导者。可以说,所有这些都适应了时代的发展,体现了对教育规律的尊重,更是我们对传统语文教学做了痛苦反思之后的必然选择。然而有些教师似乎没有在新课程中找到准确的角色定位,为了让学生自主,有的教师主动让出了“平等中的首席”位置,甚至退出教学舞台,由过去的“一切都管”,变成一个奉行“管得越少越好”的“守夜人”。
虽然“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是新课标的最高宗旨和核心理念,但是倡导自主学习并不能削弱和替代教师的主导作用。张志公先生曾经说:“语文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提高能力必须通过操作实践。然而实际操作又不能没有指导,像演戏一样,戏要由演员来演,可是也并非不需要一位导演。成功的语文教学,是导演与演员良好配合的结晶。”教学作为一个过程,是教师和学生两个主体交互作用、合作进行的。如果教师忽视了学生能力和兴趣的局限,把学生的要求奉为圭臬,学生对什么感兴趣,要求教什么,教师就教什么,必然导致整个教学缺乏整体感和系统性,使课堂成为放马场,把自主性学习异化成自流型学习。因此,在语文学习的过程中,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必须以落实教师的主导地位为前提。首先教师是课堂阅读活动的组织者,如果课堂理,由于学生主体性的发挥受到了他们自身水平的限制,过分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而忽视教师有效的组织管,必然导致课堂上的无序和失控,从而降低课堂教学效率,反而严重损害学生主体性的落实;其次教师还是学生阅读的促进者,《语文课程标准》指出:“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的对话过程。” 萨特也说:“阅读是一种被引导的创造。”学生的阅读,文本是一种引导,教师也是一种引导。 学生对文本意义的建构是在教师的帮助下完成的,如果没有教师的渐入佳境的引导和因势而发的促进,学生就不能在较高的层面上把握文本,学生的阅读水平必将将停滞不前,新课程标准所提倡的多角度、有创意的阅读,以及利用阅读期待、阅读反思和批判等环节拓展思维空间、提高阅读质量等目标也就无法实现。
因此,现在我们提倡尊重和强调学生的主体作用,并不能完全抹杀老师“传道、受业、解惑”的职能。 我们提倡“新教法”也不应该排斥老师的对教材解读和讲解。当然,在教学过程中我们也应把握“放”与“导”的度,不能走极端。
二、合作探究与独立思辨的统一
新课程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即把课堂还给学生。传统的满堂灌不是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