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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设定的语文课程目标研读
(地址:四川省双流中学 姓名:陈剑泉 邮编:610200 E-mail:chjiqu@yahoo.com.cn)
高中课程标准是对高中生学满三年后预期的学习结果的明确界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是对高中生三年后应达到的语文素养的描述,是保证高中语文教学质量的最低目标,同时又应是对优秀的承诺。2003年4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语文中课程标准(实验)》[1],对语文课程的性质、基本理念、课程目标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对语文课程的教学、评价、教材编写和课程资源的利用、开发提出了建议,其中核心的部分是课程目标。语文课程目标是学生学习过程中应达到的要求和学习后应该达到的最后结果,是选择和组织课程内容的依据,因此对语文课程目标的研读就显得十分重要。下面就分别从语文课程的性质和理念来分析语文课程的目标。
一、从语文学科的性质来看语文课程目标
(一)语文学科的性质
新课标对语文学科的性质规定:“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应该说,语文学习就是学习文化――具体来讲,主要是学习汉语文化,通过学习汉语文化而获得掌握和运用这种文化的“工具”和具备践行和弘扬这种文化的内在“人文”精神与品格。
(二)语文学科的性质与语文课程目标
语文学科的工具性着眼于语文的实用价值和效能,强调在实践中学习语文的途径和规律,这实际上就是个性化的语文能力;语文学科的人文性表明语文课程自身所具有的人文学科的特点,它重在于对人的存在和关怀,具有对于学生思想情感熏陶、人格感染和价值生成的功能。因此,语文课程目标有如下结构:
语文课程目标
工具性目标:个性化语文能力
人文性目标:和谐发展的人
根据语文教育的特点是话语的熏陶感染性、言说的实践性和思维发展性(《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的提法),实现语文课程的目标应如下所示:
实现目标的途径:
言说实践
思维发展
话语熏陶感染
知识与技能
过程与方法
语感、整体把握
情感态度价值观
对于上图,有几个概念有必要予以澄清,否则就会引起混淆。这几个概念是:言语、语言、言说、话语[2]。
“言语”是人的个性化言说的语言土壤,它是一个民族、国家所有成员的个性化(包括非个性化)言说的汇流融合状态,是整个民族历史、文化、精神的感性展开形态,它是整体的,也是生态的。
“语言”是人的个性化言说的话语规则、修辞规范和物质材料,是一个民族话语(文化)的符号形态和精神构架,它是抽象的,也是共相的。
“言说”是感性的、直观的,“言说”更是个体的、个性的;并且“言说”还是时空化的,“言说”是个体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空间、特定的情境下,因特定的对象而运用母语所进行的交际行为,所以,它是时空化的,一旦脱离交际(表达)的主体(言说者)而进入“言语”状态之流或“语言”共相之框中,它就获得了超时空的规定性,而变成了民族文化的有
[1] 人民教育出版社于2003年4月发行,以下简称为“新课标”。
[2] 唐代兴著《语文教育的哲学反思与重塑》(待版)